丹麥・憲法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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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麥・憲法日

每年 6 月 5 日 · 國家節日 · 丹麥

丹麥憲法日定於每年六月五日,紀念兩項憲政事件:一八四九年六月五日,國王弗雷德里克七世簽署《丹麥王國憲法》,結束延續逾兩百年的君主專制,確立君主立憲與兩院制議會;一九五三年六月五日,丹麥通過新憲法,廢除上議院並容許女性繼承王位。該日並非軍。

基本資料

名稱 憲法日(Grundlovsdag,Constitution Day)
日期 每年 6 月 5 日
地方 丹麥
類別 國家節日

由來

丹麥憲法日定於每年六月五日,紀念兩項憲政事件:一八四九年六月五日,國王弗雷德里克七世簽署《丹麥王國憲法》,結束延續逾兩百年的君主專制,確立君主立憲與兩院制議會;一九五三年六月五日,丹麥通過新憲法,廢除上議院並容許女性繼承王位。該日並非軍隊或政府的官方假日,惟多數僱主、學校與公共機構於當日半日或全日休假。丹麥並無如其他國家的閱兵或大型官方慶典,主要活動為政治集會、政黨演說與民間集會,是丹麥政治文化的重要日子。此日亦與「父親節」在丹麥同日。

演變過程

第一階段(一六六〇至一八四八年):丹麥君主專制時期。第二階段(一八四九年):簽署憲法,結束專制,憲法日成為重要紀念。第三階段(一九〇一至五〇年代):議會民主深化,憲法日漸成政黨集會之日。第四階段(一九五三年至今):通過新憲法,憲法日兼具政治與民間節慶色彩,並與父親節同日。

根源辨析

其一,以憲法為現代救贖。將成文憲法與代議制度視為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根本途徑,賦予其近乎宗教的地位,屬制度救贖論。詩篇 146:3「你們不要倚靠君王,不要倚靠世人」;耶利米書 17:5。
其二,國家起源與歷史的神聖化。以憲法簽署日為國家的「新生之日」,將民族共同體理想化。出埃及記 20:3;詩篇 33:12「以耶和華為神的,那國是有福的」。
其三,與北歐古宗教節期的時序關聯。六月五日接近北歐仲夏(六月二十四日)與太陽慶典的時節,丹麥原有瓦爾普吉斯之夜(四月三十日)與仲夏節等異教節期。利未記 18:3;申命記 12:29-31。
其四,與古代北歐王室神聖化的對照。北歐古有阿薩神族崇拜,丹麥王權在基督教化前與神聖血統連結;現代憲政敘事雖已世俗化,神聖化的形式仍然存在。

從聖經看這日

第一,不可將國家、制度或人的智慧神聖化。出埃及記 20:3;利未記 26:1;詩篇 146:3。
第二,神是列國的掌權者。申命記 10:17「他是萬神之神,萬主之主,至大的神」;但以理書 2:21「他改變時候、日期,廢王、立王」。
第三,國家之福在於敬畏神與行公義。申命記 28:1-2;箴言 14:34「公義使邦國高舉,罪惡是人民的羞辱」;申命記 16:20「你要追求至公至義」。
第四,當順服掌權者的正當權柄,同時敬畏神。羅馬書 13:1-4;使徒行傳 5:29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」。
第五,當為國家與在上掌權者代求。提摩太前書 2:1-2;耶利米書 29:7。
總而言之,丹麥憲法日紀念結束專制、確立憲政,其保障人民權利、追求公義治理的目標,部分與聖經對公義與仁政的要求相符。惟當憲法與制度被視為終極救贖、國家日被神聖化時,便落入人本主義的偶像化。信徒當為所居之國求平安、順服正當權柄,卻唯獨倚靠耶和華,明白國運在神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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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笑著行聖經調查小組《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》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
主要引用:1. 一八四九年六月五日《丹麥王國憲法》簽署史實 2. 一九五三年六月五日丹麥新憲法(廢除上議院、容許女性繼承王位) 3. 維基百科:Constitution Day (Denma;— 研究日期:15/09/2026 研究單位:聖經研究部 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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