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寬容日
提高公眾對不容忍危害的認識,推廣寬容文化與非暴力
基本資料
| 名稱 | 國際寬容日(International Day for Tolerance) |
| 日期 | 每年 11 月 16 日 |
| 地方 | 全球(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會員國) |
| 類別 | 聯合國國際日 |
| 意義 | 提高公眾對不容忍危害的認識,推廣寬容文化與非暴力 |
| 習俗 | 教育活動、研討會、寬容獎頒發、媒體宣傳 |
由來
國際寬容日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於一九九五年定立,每年十一月十六日紀念。一九九五年為「聯合國寬容年」,UNESCO 於同年通過《寬容原則宣言》,將寬容定義為「尊重、接受與欣賞人類文化、表達形式與存在方式的豐富多樣性」,並強調寬容不是縱容,其界限在於不得侵犯人權。UNESCO 另於一九九六年設立「馬丹吉特·辛格寬容獎」,每兩年於該日頒發,表揚推廣寬容與非暴力的個人或組織。
演變過程
第一階段(十六至十七世紀):宗教戰爭後,歐洲出現政治意義上的宗教寬容。第二階段(十八世紀啟蒙):洛克、伏爾泰將寬容提升為普遍價值。第三階段(一九九五年):UNESCO 通過《寬容原則宣言》,定立國際寬容日。第四階段(二十一世紀):議題擴展至仇恨言論、種族主義與宗教不容忍,寬容概念亦被當代意識形態重新詮釋,成為文化爭議的場域。
根源辨析
其一,以相對主義取代絕對真理。現代寬容主義主張一切信仰與道德觀皆應平等尊重,不容忍任何絕對真理的宣稱,此框架與聖經「神是絕對真理」的信仰根本衝突。以賽亞書 5:20「禍哉!那些稱惡為善,稱善為惡,以暗為光,以光為暗」。
其二,寬容的悖論。現代寬容主義一方面要求寬容一切,另一方面將宣稱絕對真理者標籤為不容忍而加以排斥,形成自我矛盾的價值體系。
其三,源於啟蒙運動的人本主義。寬容概念起於宗教戰爭後的政治安排,後經洛克、伏爾泰等人本思想家發展為世界觀,以人的理性取代神的啟示。
其四,將多元並存神聖化。以文化多元為最高價值,容易演變為否認唯一救恩的多元主義。約翰福音 14:6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。
從聖經看這日
第一,當以恩慈待人,愛人如己。利未記 19:18「要愛人如己」;出埃及記 23:4-5 吩咐善待仇敵的牛驢;申命記 10:19 要愛寄居的。
第二,不可隨眾偏行、屈枉正直。出埃及記 23:2「不可隨眾行惡」;利未記 19:15「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」。
第三,真理不可妥協,不可有別神。出埃及記 20:3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;申命記 13 章嚴禁隨從別神。
第四,對假先知與引誘者當嚴加分辨。申命記 13:1-5;申命記 18:20-22。
第五,上帝是愛,也是公義的審判者。出埃及記 34:6-7「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」;申命記 32:4。
總而言之,聖經教導信徒以溫柔、憐憫待人,在真理中愛人;惟現代寬容主義將絕對真理本身視為敵人,把善惡界線抹平,屬道德相對主義。信徒當持守神的話語,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,既寬容人,卻不寬容罪與假教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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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笑著行聖經調查小組《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》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主要引用:1.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《寬容原則宣言》(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on Tolerance, 1995) 2. UNESCO-Madanjeet Sing;— 研究日期:15/09/2026 研究單位:聖經研究部 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