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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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

每年 11 月 25 日 · 全球(聯合國)

提高對婦女暴力問題的認識,倡導消除一切形式的對婦女暴力

基本資料

名稱 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(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)
日期 每年 11 月 25 日
地方 全球(聯合國)
意義 提高對婦女暴力問題的認識,倡導消除一切形式的對婦女暴力
依據 1999 年聯合國大會 A/RES/54/134 號決議設立,2000 年首次慶祝

由來

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由聯合國大會於 1999 年 12 月 17 日通過的 A/RES/54/134 號決議設立,將每年 11 月 25 日定為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。此日期的選定,紀念 1960 年 11 月 25 日多明尼加共和國三位姊妹——米拉瓦爾三姊妹(Mirabal sisters,Patria、Minerva 與 María Teresa)——因反對獨裁者拉斐爾·特魯希略(Rafael Trujillo)的統治而遭暗殺的事件。米拉瓦爾三姊妹是「蝴蝶」(Las Mariposas)地下抵抗運動的核心人物,1960 年 11 月 25 日,她們在前往探監途中被特魯希略政權的特務截獲並殺害;1999 年,聯合國為紀念她們的犧牲並推動反對婦女暴力運動,將此日定為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。

此日的設立背景:1993 年聯合國通過《消除對婦女暴力宣言》(Declara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,A/RES/48/104),首次在國際層面定義對婦女的暴力;1995 年北京世界婦女大會通過《北京行動綱領》(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),將消除對婦女暴力列為十二個關鍵領域之一;1999 年聯大決議正式設立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。此後,聯合國將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0 日(世界人權日)之間的十六天定為「消除性別暴力十六日運動」(16 Days of Activism against Gender-Based Violence),呼籲全球行動。

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的意義:聯合國估計全球約三分之一的女性一生中曾遭受身體或性暴力;此日旨在提高認識、推動立法與政策、支持受害者,並倡導性別平等。聯合國每年為此日設定主題,如「團結起來」「橙色世界」等(橙色為聯合國此運動的象徵色)。

演變過程

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自 1999 年設立、2000 年首次慶祝以來,其演變特點:一是「十六日運動」的擴展——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0 日的十六日已成為全球反性別暴力行動的固定框架;二是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連結——2015 年後,消除對婦女暴力納入 SDG 5(性別平等)的具體目標(5.2 消除對婦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);三是意識形態爭議的浮現——聯合國性別議程與傳統信仰群體的價值觀衝突日益明顯,包括性別理論進入教育與法律體系引發的全球性文化論戰。

根源辨析

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是聯合國設立的社會倡導日,其直接根源是現代人權與女權運動,並非宗教節日。以摩西五經為過濾標準,可分辨以下層面。
其一,此日的積極意義:消除對婦女的暴力、保護女性免受傷害,與聖經的公義與慈愛精神有相通之處。聖經明確譴責暴力與欺壓(箴言 6:16–19「圖謀惡計的心」等為耶和華所憎惡;彌迦書 6:8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),並肯定女性的尊嚴(創世記 1:27 男人女人皆照神形象所造)。信徒當支持一切真正保護婦女免受暴力的努力。
其二,此日的意識形態框架是人本主義與性別意識形態:聯合國將「對婦女暴力」的根源歸於父權制、性別不平等,其解決方案建基於世俗女權主義與性別主流化(gender mainstreaming)策略,包括將性別視為社會建構的性別理論。此種意識形態與聖經的創造秩序(神造男造女,創世記 1:27;婚姻與家庭秩序,創世記 2:24)存在張力——聯合國議程中的「性別平等」常超出聖經的男女互補(complementarian)觀,趨向性別中立化與性別多元主義。
其三,此日的紀念對象(米拉瓦爾三姊妹)與公民英雄崇拜:將政治抵抗者神聖化為「蝴蝶英雄」,是現代公民宗教式的英雄敘事;此種敘事若絕對化,便取代了惟獨耶和華配受尊崇的地位。
從摩西五經過濾:創世記 1:27「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」確立男女同具神的形象、同享尊嚴;出埃及記 22:22–24 吩咐不可苦待寡婦孤兒,神必聽他們的呼求;申命記 22:25–27 保護被強暴的女性,顯明神對性暴力的憎惡。聖經反對一切暴力與欺壓,此與國際日的精神一致;但聖經的解決之道是「各人悔改歸向神、以基督的愛更新關係」,而非人本主義的意識形態改造——約翰福音 8:1–11 耶穌對行淫婦人的態度(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」)顯明,真正的婦女解放是脫離罪與暴力,歸向基督。

從聖經看這日

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反對婦女暴力的初衷,與聖經的公義精神一致,信徒當支持保護婦女免受暴力的努力。然而,聖經立場要求信徒分辨:
第一,反對暴力是聖經的命令。創世記 1:27 確立男女同具神的形象與尊嚴;出埃及記 22:22–24、申命記 22:25–27 顯明神憎惡對弱勢者的暴力;馬太福音 5:21–22 耶穌將「不可殺人」的誡命深化為「不可動怒」的內心要求。信徒當在家庭與社會中反對一切形式的暴力,以愛與公義對待婦女。
第二,婦女的尊嚴惟獨建立在神的創造秩序上。真正的婦女尊嚴在於「照神形象所造」的創造事實(創世記 1:27),而非性別意識形態的社會建構。聯合國議程中的性別理論若否定神造男造女的秩序,信徒當以聖經分辨;歌羅西書 2:8 警告不可被人間的小學擄去。
第三,惟獨基督是真正的解放者。約翰福音 8:36「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自由了」表明,真正的自由與解放惟獨在基督裡;加拉太書 3:28「並不分猶太人、希臘人,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」表明,在基督裡的合一超越性別與階級。信徒當以福音回應婦女暴力問題——福音改變人心、重建關係,遠勝人本主義的社會工程。
總而言之,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反對暴力的精神值得肯定;信徒當以聖經的公義與慈愛參與保護婦女,同時分辨聯合國議程中與真理相悖的性別意識形態,以基督的福音為最終的解決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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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笑著行聖經調查小組《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》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
主要引用:1. 聯合國大會 A/RES/54/134 號決議(1999 年設立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) 2. 聯合國大會 A/RES/48/104 號決議(1993 年《消除對婦女暴力宣言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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