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移民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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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移民日

每年 12 月 18 日 · 聯合國國際日 · 全球(聯合國國際日)

提倡保護移民權利,肯定移民對社會的貢獻

基本資料

名稱 國際移民日(International Migrants Day)
日期 每年 12 月 18 日
地方 全球(聯合國國際日)
類別 聯合國國際日
意義 提倡保護移民權利,肯定移民對社會的貢獻
習俗 移民權益論壇、文化活動、聯合國宣傳、移民故事分享

由來

國際移民日由聯合國大會於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四日通過決議 A/RES/55/93 定立,訂每年十二月十八日。此日期的選擇,是為紀念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八日聯合國大會通過《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》。二〇〇六年,聯合國大會舉辦「移民與發展高級別對話」;二〇一六年,聯合國大會通過《關於難民與移民的紐約宣言》,並啟動制定《安全、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約》(Global Compact for Migration),該契約於二〇一八年十二月通過。國際移民組織(IOM,二〇一六年成為聯合國相關機構)為主導機構。

演變過程

第一階段(一九九〇年):聯合國通過《保護移徙工人權利國際公約》。第二階段(二〇〇〇年):定立國際移民日。第三階段(二〇〇六至一六年):舉辦移民與發展高級別對話,通過《紐約宣言》。第四階段(二〇一八年至今):通過《移民全球契約》,議題涵蓋氣候移民、人口販運與移民勞工權益。

根源辨析

其一,以人權框架為移民權益的終極根據。現代移民論述以人權為基礎,將遷徙自由視為絕對權利,而非在神主權下的人類處境。申命記 32:8「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,將世人分開,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」——神掌管萬民的遷徙與疆界。
其二,將國界視為純粹人為障礙。現代論述常認為國界應被消除以達致全球一體,接近巴別式的人為統一理想。創世記 11:8-9;使徒行傳 17:26「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,住在全地上,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」。
其三,以經濟全球化為救贖。將人口流動與勞動力自由配置視為繁榮的根本,屬經濟救贖論。申命記 8:17-18。
其四,將移民議題政治化為道德絕對。不同政治立場各以人道或主權為不可質疑的教條,形成世俗化的政治信條。

從聖經看這日

第一,神掌管萬民的遷徙與疆界。申命記 32:8;使徒行傳 17:26。
第二,當善待寄居者。出埃及記 22:21「不可虧負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」;出埃及記 23:9;利未記 19:33-34「你們要愛他如己」。
第三,不可欺壓或剝削外來工人。申命記 24:14-15「困苦窮乏的雇工……你不可欺負他」;申命記 24:17「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」。
第四,當以公義與憐憫對待一切人。利未記 19:18「要愛人如己」;申命記 10:18-19「他為孤兒寡婦伸冤,又憐愛寄居的」。
第五,地上寄居的,當仰望天上的家鄉。希伯來書 11:13「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;希伯來書 13:14「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」。
總而言之,國際移民日所強調的保護移民權益與尊重人的尊嚴,與聖經中善待寄居者、不可欺壓外來人的誡命相符,律法書反覆以此提醒以色列人。惟信徒當分辨:移民權益的根基在於神對萬民的主權與人的受造尊嚴,而非人權哲學;神已定準各族的年限與疆界,屬靈的家鄉更超越地上一切國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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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笑著行聖經調查小組《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》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
主要引用:1. 聯合國大會決議 A/RES/55/93(2000 年 12 月 4 日) 2. 《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》(1990) 3. 聯合國《關於難民與移民的紐約宣;— 研究日期:15/09/2026 研究單位:聖經研究部 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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