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陶宛・獨立日
1918 年,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與俄國革命之後的動盪,德意志帝國佔領立陶宛西部並推行「中歐」緩衝國策略。1917 年 9 月 18 至 23 日維爾紐斯會議(Vilnius Conference)雖獲德國允許召開,會議卻決議建立一個依據。
基本資料
| 名稱 | 立陶宛國家重建日/獨立日(Lietuvos valstybės atkūrimo diena) |
| 日期 | 每年 2 月 16 日 |
| 性質 | 國家紀念日,紀念獨立建國宣言 |
| 地方 | 立陶宛及其僑民社群 |
由來
1918 年,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與俄國革命之後的動盪,德意志帝國佔領立陶宛西部並推行「中歐」緩衝國策略。1917 年 9 月 18 至 23 日維爾紐斯會議(Vilnius Conference)雖獲德國允許召開,會議卻決議建立一個依據民主原則、由立陶宛人自主的獨立國家,並選出二十人組成的「立陶宛理事會」(Lietuvos Taryba)。理事會與德國當局反覆折衝:1917 年 12 月 11 日法案接受與德國結盟保護,遭主張完整獨立者反對,造成部分成員辭職抗議;同年 1 月 8 日新草案刪除結盟條款。最後於 1918 年 2 月 16 日 12 時 30 分,二十名理事在維爾紐斯一處大樓(今「署名人寓所」)全體簽署《立陶宛獨立法案》,主席為約納斯·巴西納維丘斯(Jonas Basanavičius),宣布與俄國斷絕一切國家關係、以維爾紐斯為首都的民主共和國成立。
德國軍方時禁刊行該文宣,獨立需至 1918 年秋德國戰敗後才具實效。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立陶宛保持獨立;1940 年被蘇聯吞併於「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」,二月十六日傳統遭官方壓制,未能公開紀念。1990 年 3 月 11 日立陶宛率先宣布恢復獨立,強調 1918 年法案從未喪失法律效力,主張國家連續性(state continuity);1991 年蘇聯解體後獨立獲國際確認,二月十六日重新成為法定國慶。
演變過程
由 1918 年戰時政治宣言,歷經戰間期立國、二戰與蘇聯佔領期的壓制與流亡政府保留,直至 1990 年代「歌唱革命」中被民間作為爭取自由的象徵而重新高舉。恢復獨立後,官方與民間每年以升旗、音樂會、閱兵及家庭慶祝等儀式紀念。近年亦注入公民教育、國族自豪與朝向歐盟方向之當代敘事,使此日在維持傳統同時持續被賦予新意涵。
根源辨析
從聖經看這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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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日期:2026-10-21
主要引用:• 維基百科條目「Act of Independence of Lithuania」(英語);• 維基百科條目「Independence Day (Lithuania)」相關資料;• 立陶宛國會(Seimas)官方獨立法案文本與史述;• 立陶宛外交部「1990 年恢復獨立與中央連續性」官方文獻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