瓦爾普吉斯之夜
聖瓦爾普加紀念日之前夕
基本資料
| 名稱 | 瓦爾普吉斯之夜(Walpurgisnacht,聖瓦爾普吉斯之夜) |
| 日期 | 每年 4 月 30 日夜至 5 月 1 日 |
| 地方 | 德國、奧地利、瑞士、荷蘭、北歐各國(另見捷克、瑞典、芬蘭) |
| 意義 | 聖瓦爾普加紀念日之前夕 |
| 習俗 | 篝火、女巫裝扮遊行、驅邪喧鬧、五月樹與五月柱、守夜跳舞 |
由來
瓦爾普吉斯之夜為 8 世紀弗蘭肯(Francia)女修道院院長聖瓦爾普加(Saint Walpurga,約 710–777 年)紀念日(5 月 1 日)之前夕。聖瓦爾普加為英格蘭傳教士聖威利巴爾德之妹,隨兄赴日耳曼傳教,任海登海姆修道院院長,以祈禱與醫治著稱。其紀念日定於 5 月 1 日,故 4 月 30 日夜稱「聖瓦爾普吉斯之夜」。
在中歐民俗中,4 月 30 日恰為春季節慶前夕(與凱爾特貝爾丹節、日耳曼春季火節同期)。中世紀以來,民間流傳此夜女巫與邪靈在哈茨山(Harz)布羅肯峰(Brocken)集會狂歡,故又稱「女巫之夜」(Hexennacht)。人們燃起篝火、喧鬧敲擊以驅邪迎春,並張貼馬蹄鐵、白堊十字等護符。此傳說在德國文學中廣為流傳,例如歌德《浮士德》第一部即描繪瓦爾普吉斯之夜。
宗教改革後,此夜成為新教徒與天主教徒對立的象徵之一。二十世紀納粹政權曾將之改稱「坦能堡之夜」以淡化女巫色彩。當代德國、瑞典、芬蘭等地仍保留篝火與變裝狂歡習俗,惟多屬民俗娛樂與春季慶典。
演變過程
瓦爾普吉斯之夜由八世紀聖徒紀念日前夕,演變為中歐春季火節與女巫傳說的混合體;宗教改革後又成教派衝突的符號;二十世紀兩度被政治化(納粹時期、冷戰時期)。當代多在德國、芬蘭、瑞典等國以篝火晚會、變裝遊行與音樂活動形式舉行,宗教意涵淡化,惟巫術符號仍普遍保留。
根源辨析
以摩西五經為過濾標準,瓦爾普吉斯之夜雖掛聖徒之名,實由異教春季火節與巫術傳說主導。
其一,女巫與邪靈集會傳說。此夜相傳女巫赴魔鬼之約,屬通靈與邪術信仰之表達。聖經明言:「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」(利未記 19:31);申命記 18:10-12 禁止「行邪術的、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」,並指此皆耶和華所憎惡。
其二,火之淨化與驅邪。焚燒篝火以驅走邪祟、喧鬧敲擊以驚走惡靈,屬交感巫術思維。聖經中火的用途須依神吩咐,而非人自創的魔法儀式。
其三,春季豐饒與五月崇拜。與貝爾丹節、五月柱相似,此節與生殖力崇拜相連。申命記 16:21「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,不可在壇旁為自己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」,反映神不許以異教豐饒象徵與其敬拜並置。
從聖經看這日
第一,當拒絕一切巫術與交鬼之事。利未記 19:31、20:6;申命記 18:10-12;加拉太書 5:19-21 將「邪術」列於情慾之事,並指「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」。
第二,當遠避偶像與異教節儀。哥林多前書 10:14「我所親愛的弟兄啊,你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」;申命記 12:30-31 吩咐不可「隨從他們……也不可問他們的神說」。
第三,當以真理取代迷信。信徒不必懼怕巫術(民數記 23:23「斷沒有法術可以害雅各」),因為「那在你們裡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」(約翰一書 4:4)。惟信徒亦不當參與女巫狂歡、占卜求兆等儀式。
總而言之,瓦爾普吉斯之夜的聖徒名號之下,核心內容為巫術傳說與春季異教火節。信徒當以耶和華為避難所,拒絕一切巫術迷信,並以信心勝過對靈界的懼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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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笑著行聖經調查小組《07 世界節日來源研究室》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整理日期:2026-10-21
主要引用:1. 維基百科:Walpurgis Night;Saint Walpurga;Hexennacht 2. 大英百科全書:Walpurgis Night;Walburga, Sain
